第三十二章“平原君”赵国兴(第1/3 页)
夜晚的燕京,如同一个梦幻一般的繁华都市。</p>
大学旁边的饭店小吃本来就很多,放眼望去,整个一条街的百分之八十都是饭店小吃铺。</p>
王子良的虽然被林羽倩拽住挣脱不得,但是眼睛却是自由活动的,眼角的余光瞥见了一家不太起眼的店家,如同见了羊的狼一样高声喊道:“就是那里,就是那里就好了!”</p>
在林羽倩的眼中,书呆子永远都是一脸淡定的神情,偶尔嘴角挂上一丝坏坏的微笑,一副很**、很欠揍的模样。认识他到现在,还从来没有见过对方如此激动呢!</p>
心中好奇之下。将刚才的郁闷抛诸到了脑后,顺着王子良所指的方向望去,结果正好看见一个小小的招牌——驴肉飘香馆!</p>
哈!原来这个书呆子习惯吃驴肉啊,蛮有眼光的嘛!</p>
其实林羽倩也很习惯吃驴肉。他爸爸经常用这件事情调侃她:“倩儿这个倔驴儿的脾气,我看和喜欢吃驴肉有很大的关系啊!”</p>
林羽倩拽了一下一脸兴奋的王子良,低声道:“你能不能不要这么丢脸?喜欢吃驴肉是吧?那咱们就去大的地方去吃,干嘛到一个小店铺?跟我走吧!”</p>
“可是……”王子良还想再说点什么,但是被林羽倩连拖带拽地拽离了此地,只能眼巴巴地看着“驴肉飘香馆”五个大字在自己的眼中模糊消失。</p>
说起来,王子良有两大饮食爱好。第一就是习惯吃香蕉,不仅仅因为香蕉好吃。还与他的恶趣味有很大的关系,因为香蕉皮很滑很滑的,看谁不顺眼的话就直接一块香蕉皮扔过去就行了……</p>
第二点就是王子良特别喜欢吃驴肉,非常非常喜欢吃!早年间他跟着自己那位狗肉道长师父到处“坑蒙拐骗”的时候,师父喜欢吃狗肉,自名“狗肉道长”,而他继承了师父的衣钵,又酷爱驴肉,因此自封为“驴肉道长”!</p>
以前他们师徒所到之地,虽然没有什么富庶的大城市,但是乡村城郊,却不乏那些新鲜的狗肉驴肉下酒,这师徒二人,一个无耻一个无良,一个吃狗肉一个喜驴肉,倒也是十分搭对!</p>
后来,驴肉道长王子良进了京城,京城驴肉价格奇高,而且口味也远远以前的那么好。王子良只能摸着自己的钱包,在睡梦中回味曾经的那一段“坑蒙拐骗”的青葱岁月了!</p>
说实话,林羽倩能够领着他吃一顿驴肉,实在让他由衷的感激!</p>
可能连林羽倩自己都没有想到,从此以后这个书呆子对自己的态度大大改善,不说是一百八十度大逆转。但是也应该超过九十度了!</p>
小馆小店林大警官是看不上眼的,她有意让王子良欠下自己一个大大的人情,索性就领着他走进了一家富丽堂皇的大酒店——皇城大酒店!</p>
皇城大酒店是燕京著名的连锁酒店,而眼前这个仅仅是一家分店而已。单单是分店就已经让王子良感到富丽堂皇了,这要是在总店的话,岂不是要金砖铺地、白玉嵌墙了吗?</p>
王子良暗自咋舌不已的同时,对京城的富庶与奢华又有了一个新的认识!</p>